一、起草背景
《珲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深化落实,是对珲春市行政辖区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工作的具体安排。
为了有效保证《规划》顺利实施,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珲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对《规划》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查找并列出风险点、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方案,并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作为决策依据。
二、主要内容
《珲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共分为八章。
第一章介绍了《规划》概况、名称、性质、范围、必要性及主要内容。
第二章表明了评估依据及评估主体、评估过程和方法。
第三章至第七章,分别阐述了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目的、内容及过程;《规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风险识别、估计和等级划分;《规划》的风险防化和化解措施等内容。
第七章和第八章为落实措施后风险等级的确定和评估等级结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要求,在采取和落实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后,存在的3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均为较小风险,计算得出《规划》综合风险指数为0.1570。依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判标准,判定预期风险等级为“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