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珲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况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为2025年,目标年至2035年。珲春市总面积5134平方公里,市域包括4镇5乡:敬信镇、春化镇、英安镇、板石镇、三家子满族乡、密江乡、杨泡满族乡、哈达门乡、马川子乡,重点在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部署和总体格局。中心城区范围包括珲春市政府驻地建成区和规划扩展区等需要加强用途管制的空间区域,重点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
本《规划》是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深化落实,是对珲春市行政辖区的全部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工作的具体安排。
到2025年,耕地保护扎实有效,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山、水、林、田、湖、草、湿”生态安全格局逐渐形成。海洋经济产业竞争力显著提高,现代海洋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物流运输、旅游服务、国际贸易等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初步构建起对外开发开放新格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平增强,城市环境品质国际化水平建设提升,初步建成美丽宜居幸福之城,初步形成国际化重要窗口城市。
到2035年,粮食安全保障夯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格局基本形成。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开放活力大幅跃升,跨国海洋经济产业链形成,全市物流枢纽体系完善,边境旅游影响力不断扩大,高水平建成现代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城市、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生态康养边境旅游名城。深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对外开放新格局,基本建成沿边开发开放国际化重要窗口城市。全域魅力格局更加彰显,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环境品质更加高质量,人民生活更加富足安康,高水平建成美丽、宜居、幸福珲春。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规划》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规划》开展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和分析;
4.对本《规划》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级,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本次《规划》的城镇发展定位、职能定位的态度?
2.您认为珲春市构建“一核三心融四区,一江一河汇两屏”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合理吗?
3.您认为珲春市的农业空间布局合理吗?
4.您认为珲春市的生态空间布局合理吗?
5.您认为珲春市的城镇空间布局合理吗?
6.您对城镇配置的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保障是否满意?
7.您对《珲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这项决策的态度?
四、公示周期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对本《规划》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向评估责任单位、评估实施单位提出。
五、联系方式
1.责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珲春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文博 联系方式:0433-7527687
2.受委托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吉林省元吉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8643392844
邮箱:66770910@126.com
珲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0日